三、既要治癌,更要保命――对中晚期病人不宜进行大剂量放疗、化疗。
大量临床实践证明,对中晚期病人进行大剂量放、化疗,或对产生耐药的患者再次进行化疗只能导致虚弱的生命更加垂危,加速了患者死亡。临床常常可以见到,患者死因不是因为癌症本身造成,而是由于不科学、不恰当的杀伤性治疗所致。如肝癌多次介入后出现腹水、黄疸等肝功衰竭而致死;肺癌胸水化疗后导致呼吸衰竭而死亡;胃癌、肠癌化疗后恶心、呕吐,患者更加衰竭而死亡;白血球下降,患者感染而死亡等。对晚期癌症的治疗更重要的是减轻痛苦,提高生活质量,控制病情,"稳中求进",以便获得"长期带瘤生存"。
四、灵活配伍,发挥中药多层次、多靶点抗癌作用的优势
中药的化学实体是活性物质群,具有多靶点、多效性的特点,作用的基本形式是改变肿瘤微环境。而肿瘤是多因素、多阶段形式的,药病相合,能抑制其发生、发展。尤其是能改变机体生癌环境、抗肿瘤复发、化痰软坚的中药,既可增强机体免疫功能,又可抑制肿瘤的生长,以达到“扶正而不恋邪”、“袪邪 而不伤正”的目的。扶正类中药与化疗药配合使用,可在扶助正气的同时,增强化疗药物抗癌效果,且有可能避免单纯化疗过程中的疗效“反跳”现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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