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发性肝癌的治疗原则 肝癌的治疗原则是根据病情和病人全身情况采取更积极,更综合和更彻底的综合治疗。其治疗目的,一为根治性,二为延长生存期,三为减轻痛苦。选择治疗时候要注意几个相关因素: 1.肝功能代偿情况 2.肿瘤累及半肝脏还是全肝脏 3.肿瘤大于还是小于3cm 4.门脉主干有无癌栓 因此,对小肝癌和大肝癌的应该根据不同的病情选择相应的治疗原则。 小肝癌的治疗原则: 如果肝功能代偿良好,白球蛋白比例正常,凝血机制好,肿瘤处于可切除部位,应力争根治性切除,如果遇到肝硬化重度,肿瘤位于肝门区域,术中可做患者侧动脉结扎和无水酒精注射,再者,小肝癌伴有肝功能代偿差,应该做超声引导下无水酒精注射,少数在慎用介入治疗,所以对小肝癌应该坚持争取在较小肿瘤时候做治疗的原则。 大肝癌的治疗原则: 肝功能代偿好,肿瘤出于可切除部位,全身情况允许,可争取根治性切除,对于无法一期根治切除者,可选用介入治疗缩小肿瘤后再切除,至于大肝癌肝功能失代偿,病灶又广泛转移者尚可选择一次或者多次的介入治疗,对于合并有门静脉肿瘤栓以及黄疸而无腹水者,可使用介入治疗,及其他对症治疗。 对于肝癌根治性切除,再复发和远处转移者仍有切除的可能性,均积极切除。对较为晚期的患者应该积极采取止痛和其他对症治疗的原则。 |